在节日期间,党员干部作为党的先锋模范,其言行举止对人民群众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。为了确保党员干部能够度过一个廉洁、文明的节日,以下是对党员干部节日“可为”与“不可为”行为的详细指导。
一、节日“可为”行为
1. 严格遵守纪律规定
党员干部应严格遵守党纪国法,尤其是在节日期间,要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,如不得违规收送礼品礼金、不得公款吃喝、不得公车私用等。
2. 积极参加组织活动
积极参与党组织安排的节日活动,如党员大会、党课学习等,强化党性修养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。
3. 关心群众,服务社会
在节日期间,党员干部应关心群众生活,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,帮助解决群众困难,树立良好的形象。
4. 坚持学习,提升自身素质
利用节日时间加强学习,提升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,为更好地服务人民做好准备。
二、节日“不可为”行为
1.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
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品、礼金,包括变相的收送行为,如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、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。
2. 公款吃喝、旅游
严禁使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,如公款吃喝、旅游、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等。
3. 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
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,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占用、借用、擅自变卖公车。
4. 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
党员干部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,不得违规兼职取酬,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。
5. 侵害群众利益
严禁利用职权侵害群众利益,不得在节日中向群众索取财物、强买强卖、欺行霸市等。
三、廉洁过节秘籍
1. 增强廉洁意识
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,增强廉洁自律意识,做到警钟长鸣。
2. 廉洁自律,防微杜渐
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,党员干部要从小事做起,防微杜渐,做到廉洁自律。
3. 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
党员干部要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,传承良好家风,以家庭为重要阵地,筑牢廉洁防线。
4. 积极接受监督
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,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确保自身廉洁。
通过以上对党员干部节日“可为”与“不可为”行为的详细解析,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能够度过一个廉洁、文明的节日,为人民群众树立良好的形象。
